BK.S静观 发表于 2010-2-19 00:52:58

关于指纹这点……我也想到……不过不一样……凶手应该不会大意到留下自己的指纹。按正常的犯罪过程来看的话,凶手是一定会抹去自己的指纹的。如果说现场的胶带上没有指纹,这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做法,反而证明了死者是他杀。

快斗 发表于 2010-2-21 21:14:56

胶带上完全可以只留下死者的指纹。只要准备一纸板盒跟死者说自己有要事在身,麻烦死者将胶带贴上就ok。行凶后,戴上手套将胶带从盒子上撕下贴在房内布置成密室。房门很难撞开,是因为上了锁,而不是因为胶带的作用。贴满胶带只是使密室手法更完善。
   这样胶带上没能留下凶手的指纹并不能成为他杀的证据!

快斗 发表于 2010-2-21 21:23:31

推断它为他杀,可能是因为两只手都有手腕到手肘长度的刀伤。一个想要自杀的人其心理是:早点脱身离开这烦人的尘世!一般选择无痛苦的自杀方式。
如果说制成密室是不想让人打扰他自杀,那么他这样自杀的方式不太合理:忍着痛,让血流走,慢慢死去。而且两个手都割!除非是自残心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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