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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证据学入门白话讲座(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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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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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4 18: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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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美)布伦特·E·特维著,李玫瑾等 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

主讲:“指纹·犯罪研究工作室” 赵老师

技术支持:汤圆

课程名称:《第六章 证据动态变化》第一课



进入新的一课了,就像以前和大家讲的,在纵观本课之后我打算从新编排一下本课的体系。首先从名称开始,为了突出重点,我宣布本课名字改为“证据动态变化——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犯罪再现,以及证据完整性假设之间的关系”。之所以这样扩充是因为在分析这节课的主旨之后,我认为……,怎么说哪,按照以前的名称,从字面上看,并没有体现出本课的主题,没有给人一个非常明确的印象。还是以前说的,外国人写作习惯和咱们的有一些区别。在“强调”方面也是如此。我第一遍看的时候,我认为我又被老特给涮了,为什么哪,他在这章上来就写犯罪再现,在讲述了“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后又开始以“犯罪再现”为标题进行介绍,我当时就晕了。这到底是咋回事呢?看了第二遍后我明白了,这是老外的写作习惯。当他们要强调一个问题的时候,他们会一遍、一遍、一遍、一遍,又一遍的重复,有点像我娘让我吃水果的劲头。而咱们中国人写东西,如果要强调重点,一般不会简单的重复,而是用突出其地位的方式。所以,既然是为本国同学服务,那我就按咱们自己的方式来。反正我是在“创作”、在“演绎”,不存在侵犯著作权的问题。要改名字的第二个原因是……,当然有原因了,我还没有浅薄到为了抓住你们的眼球而创作的地步。如果老特表述的本来就十分言简意赅了,我也不用干下雨天浇花,脱了裤子放屁的事了。我之所以这样改是因为“证据动态变化”在实质是在讲一个过程、一种状态,而非结果。既然是过程就要讲联系、讲互动。那么它在发挥作用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问题,它的理论基础是由什么因素构成的,各个因素之间的联系又是什么,他们之间是怎么相互作用的,这个才是这节课我们要一起研究的。基于这两点,我就放着胆子把老特的作品“演绎”一下了。如果有什么不妥的大家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咱们也要增加互动。当然,没有原著就不知道他以前是怎么说的了,大家如果要订书可以找我,哈哈。由于最近没有什么客户接洽广告业务,只能刊登自己的广告了,大家不要介意。

现在进入正题。

咱们先明确几个概念,上面我们给大家讲述了四个概念,他们是“证据动态变化”、“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犯罪再现”和“证据完整性假设”。在开始讲课前咱们先就他们的意思跟大家聊聊。记性好的同学应该能回忆出,前两个名词的概念我们以前曾经向大家简单介绍过,第三个名词就是上节课的内容,唯一没有接触过的就是第四个名词,但是如果结合第一个名词,咱们同学都挺聪明的,一推也就推出来了,哈哈,哈哈,哈……这么安静啊,看来大家是摸出我上课的路子了。下次要准备一些新的“包袱”了。好,闲言碎语不要讲,听我把定义说清详:

证据动态变化(Evidence dynamics)是指任何被认为有意或无意改变、移位、模糊或抹除物证的影响。这种影响出现在某一物体被作为证据开始时至案件判决结束期间的任何变化。

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Locard`s Exchange Principle)是刑事科学的基础。该原理指当作案人与一个场所或另一个人发生接触时,就会发生物质交换。这个物质交换的结果是当作案人离开时会在现场或者被接触人身上遗留下自身上的某些物质,并且也会从现场或是被接触人身上带走某些物质。

犯罪再现(crime reconstruction)是指对曾经发生过的犯罪行为活动进行推断。犯罪再现可以通过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幸存的被害人陈述或对物证的检验和分析来完成。

证据完整性假设。犯罪再现往往建立在一个假设上:遗留在犯罪现场的所有证据已经按其原始面目被寻找到、记录、收集、鉴别、比对识别、复位。这个假设要求警方做到对现场进行摄像、封锁、拍照、测量等措施,还必须保护好现场内的物证。随后通过刑事技术鉴定和犯罪再现得出的结论被认为是对现场的真实反应。但事实上这种假设也不总是正确的。

说完概念了就说说他们之间的联系吧,也就是我们上面说的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犯罪再现,以及证据完整性假设与证据动态变化的关系问题。他们是一种什么关系哪?首先我们说证据的动态变化是一个过程、一种状态,一个什么过程状态哪?它是一系列因素相互作用的结合体。然后我们考虑它是发生在一个阶段里的,什么阶段哪?我们说它发生在犯罪过程中,以及犯罪完毕后到案件判决之间的阶段。那么最后我们就说了,证据在这样一个阶段内,由于某些因素的作用下,证据的客观状况发生了某些变化,对于刑侦人员来说它是一种状态。这个状态的发现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八荣八耻(只有“八荣八耻”不是自动拼写,估计下一个版本的“紫光”就应该有了)所依据的哲学基础是一致的,那就是事物是在不停变化的,我们不能死板的看待问题。这是从抽象上看。从具体上讲,这种“变化”理论是怎么形成的,或者说发生变化的现象是怎么被“发现”的哪?同学们会觉得好笑,这有什么可“发现”的,这不是现成的吗?错!大错特错。这个世界上不是随便拉开一个门里面就有冰镇汽水;不是随便按下一个按钮就能发光;3.1415926……也不是现成写在某个本子里;原始人也不是一开始就知道圆的东西摩擦面小,车轮应该是圆的。所以,变化的理论更不是每个人生下来就知道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时候,人们往往忘记了自己的渺小,反而嘲笑巨人。这是非常可悲的一件事。

那么我们就先说说这个“变化”的历史渊源。那是在很久很久以前……

其实也不算太久,也就一百来年之前吧,法国的贝迪永父子。同学们一定想起来那个通过人的颅骨分析来确定是否是罪犯的古怪老头和他那一开始不屑于他老子的理论,后来混不下去又回过头吃他老子“老本”的不肖子,呵呵,没错,就是这爷俩了。不过上面的话完全是玩笑,而且是善意的。贝迪永父子为侦察学从蒙昧向科学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不夸张的说,他们使当时的侦察学摆脱了遇到案件只能“撞大运”和“猜”的困苦境地。他们提供了一些思维的方法,并且通过实践总结出了一系列的经验。尤其是小贝迪永,他的“生理指标”的科学测量和记录的方法为刑事侦查、现场勘验、证据记录与保存等等,以及你现在但凡想得到的刑侦方面的措施都提出了具有创造性的方法,有些方法直到现在还在广为使用。在侦察学方面,小贝迪永可以说是一个拓荒者,一个全才。他给我们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思维模式、工作方法和行动准则(此处不再详细说明,同学们可以详看前面的讲座)。小贝有许多的追随者,其中埃德蒙·洛卡尔是其中的一位。洛卡尔同他的老师一样,都极力主张在形式侦查和物证鉴定过程中采用科学的方法和逻辑推理。受小贝的影响,洛卡尔确信,当人与其他物体或其他人发生接触时,他们之间必然出现物质交换。这就是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的雏形。学术界一致认为,该定律奠定了刑事科学技术的基石。他主要采用的是因果关系的逆向推理,即通过查找、记录和检验物质交换的证据和特征,就能发现某犯罪人是否与某现场、物证和受害人有关。勘查这种物质交换的痕迹就能判断两个客体之间的联系。也就是说“通过结果,找原因”。

“变化”被发现了并且被重视了,在侦查过程中人们学会了鉴别和思考。犯罪再现也是建立在认同“变化”的前提下的理论。无论是通过犯罪现场中留下的,或者消失的证据,侦查人员通过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来分析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或者犯罪现场之间的互动关系。

同学们会问了,既然是承认“变化”了,为什么还要做“完整性假设”?问的好!任何事物都没有绝对。“纯净水”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说是纯净了,但是在显微镜下的结果不用我说大家也都知道结果。所谓“完整性假设”如同我们上面概念介绍的,他是犯罪再现过程中的一个假设,或者说一个要求,对刑侦人员的要求,就是我们要尽可能的收集所有的证据,然后根据这些证据我们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科学的再现工作。而承认变化,承认不完整才是真正科学的态度。所以在犯罪再现的时候要有一个信念就是面对证据,刑侦人员要冷静、客观。就像我们说的,犯罪初始评估是一个过程,不是结果,犯罪再现是如此,证据的动态变化也是。

在搞清楚上面几个因素的相互关系后,我们再看看“证据的动态变化”到底是什么。“对于那些熟悉证据受动态变化影响并且能对这些影响进行分析的刑事专家而言,他们把证据的动态变化当作一个必要的术语用于描述现场再现”。就是一个术语。同学们一定很气闷,一个术语说了一节课,并且还提升到这么高的位置,值当不值当?客观的说,非常值当。它是侦破案件重要的环节。而且它是直接从刑侦科学理论中引导出来的。没有了它,案子也许又回到“猜”的状况了。同学们说了,原来你说了半天又说回去了。我只能说,对啊,任何事物都是螺旋上升的。因是果、果是因的情况很多啊,哈哈。

举个例子吧,比如咱们在吃饺子、吃馄饨、吃包子、吃团子(全是馅啊,哈哈),或者吃大餐、吃快餐,等等等等。我们在吃的时候都要自觉不自觉的提醒自己,别咽着了、要吃饱。这是咱们吃的时候一个基本的,……可以说是一个基本原则(这个比喻的基础是一个快饿死的人,而不是去星巴克喝咖啡的小资)。而证据动态变化就是整个案件侦破过程中提醒自己的一个基本原则。我们要经常提醒自己别忘了,或者别忽视它。你想想自己饿了三天看见一个馒头还没水的情况下要注意的事项,就能明白我的苦心了。因为忘了这个原则而吃的太快的结果真的比饿死你还接近死亡啊,哈哈。

说实话,我一开始看这章东西的时候我的认识是,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犯罪再现,以及证据完整性假设对犯罪的动态变化是有直接作用力的。但是我写到后来,汤圆同学看完后说了说她的想法,我觉得自己一开始的想法出现了偏差。重新修改并调整思路之后我认为,证据的动态变化与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犯罪再现,以及证据完整性假设不是这种简单的关系,而是一种包容,影响的关系,可以说是间接关系。证据动态变化就像是一个水杯里的一颗水珠一样,而这杯水里盛着许多这样的原则,只不过它是很闪亮的一颗水珠而已。简单的理一下关系我们发现,从作用上看这四个概念,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是现代侦探学的基石,以这个基石为基础进行犯罪再现,在进行犯罪再现过程中,我们假设我们所搜集的证据是完整的,然后基于这些证据我们对罪犯进行剖绘,并且得出结论。在整个过程中,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别咽着,哈哈,对,他们都是在变化的,我们要保持发展变化的思维看事物,也就是说,在整个过程中一定时刻注意犯罪的动态变化。从属性上看,我们可以简化的,非常直接的把证据动态变化和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挂钩,前者是在后者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晶莹剔透的“水珠”。

下课。
太阳底下没有什么新鲜的事情,一切都是历史的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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