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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铯得情调

究竟线索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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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5: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Vream因为用于修改的橡胶若找不到,根本就没指纹可谈。
更何况,若橡胶就是在铅笔上的那种,那更本就不会有指纹。。。。。

阁下根本没有看清题吗?写完后发现有些文字不像董事长的笔迹,于是用铅笔头的擦胶擦去,再写一次,直至完全写完为止
本来就是橡胶在铅笔头的那种。。。何况也不存在橡皮擦不见的情况。。警方要是看到擦过很多次的遗书却没发现橡皮擦的话。。。题目应该会明写。不明写说明不存在橡皮擦不存在的情况。

自己使用下那种带橡擦的铅笔。。。看看是捏住橡胶头擦拭。。省力些。。。还是握住铅笔干上端擦拭费力些?也许有的人另类些吧。。

在把铅笔放到董事长手中前,小心地抹去自己的指纹。
把董事长酒杯上自己的指纹抹去。

与你的而题上也说的很明白,凶手只擦去了自己的指纹。
难道就没看出题目和你的理解不同吗?文中可没用“只”。。凶手擦自己的指纹。。就死者的指纹独单单的没擦掉?。。
呵。。典型的理论脱离实际
    要擦自然都擦掉了。。。只是后来再用手帕之类的抓住死者的手去接触酒杯。。铅笔。。以及橡皮擦。。。

而我要说的证据就是橡胶屑上面的指纹。。那个可是凶手的指纹。。。记得擦过多次吗?

对于全盘肯定或否定的判断,只要找出一反例即可判断。要证明它是正确的就要有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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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6: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南充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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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如此,先服毒在自杀也不符合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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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6: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南充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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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是说了两种路线:1时间不够,2不合常识。就算你说时间够,那么逻辑上你又怎么说——先自杀,再写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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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6: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南充市 电信
回复 Vream 的帖子

从现场死者手中握着铅笔的情况来看,死者的动作顺序不是先服毒,再自杀吗?

若是先写遗书,再服毒,拿死者手中不会有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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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6: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南充市 电信
回复 Vream 的帖子

一个人如果自杀,有遗书没留,他会先服毒吗?这个顺序就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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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6: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南充市 电信
我再重复一遍:
警方到了现场,看到死者手中握着铅笔,那么死者所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写遗书。可是,死者死亡的原因却是因为喝酒自杀。那么这样以来,死者所做的事再次演绎一遍就是:先喝酒自杀、然后写下遗书,直到手握铅笔而死去。但是酒是致命的,那董事长怎么还有时间写遗书?况且 这也不符合常理,人通常是先写好遗书,再自杀,即在自杀前写好遗书。但是按照现场的情况,如果是自杀前写好的,那为什么死的时候还握着铅笔?

综上所述,判定为他杀。用数学的话说,这就是必然事件。
而你的指纹断案:若只擦去了凶手的,那么根本就不能断案。你没用过酒杯吗,酒杯上的指纹虽然不能直接看到,但是留下的一团印记要用肉眼看到应该是没问题吧?这样一来。要只擦去凶手自己的是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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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6: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Vream  不过,这个只抹去自己的指纹是完全办的到的。不是吗?足下  

Vream  这样一来,如果这个题的关键是指纹,那么唯一的争论就在酒杯上了。可是,题中说的很清楚,凶手抹去的是“自己”的指纹。假如题中的这个“抹去自己指纹”也抹去了死者的指纹,那么,警方经过指纹调查也看的出来些端倪  


Vream  OK,我承认没看清楚题,那么这样一来更利于我的推理了:首先你就说橡皮上的指纹,而现在一来,橡胶上没有指纹才正常。铅笔上的没有反的指纹,你要钻你那个牛角尖也勉强说的通,但不能说明他杀。  

拜托。。到底是谁在钻牛角呢!一点常识也没有。。。懒的再解释了。。



对于全盘肯定或否定的判断,只要找出一反例即可判断。要证明它是正确的就要有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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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16: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南充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Vream 于 2011-1-3 16:45 编辑

你要硬说: 逻辑上??拜托那只是语序表达的顺序

那么百度百科上关于逻辑的解释确实很全,你可以去看。
此题的关键貌似都出来了吧:为什么人死的时候还握着笔?

                               如果你不再争,那么这也是我在此贴的最后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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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非正常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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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20: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汕尾市 电信
写遗书的人不会用铅笔写吧,很容易被篡改的哈
写遗书的人不会擦了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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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 21: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流浪猫查洛 的帖子

有这种规定吗??

参见 http://wenwen.soso.com/z/q74597530.htm
对于全盘肯定或否定的判断,只要找出一反例即可判断。要证明它是正确的就要有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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