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名受害者是阿奇巴德·格雷汉姆·艾伦(Archibald Graham Allan)。尼尔森给他做了一个煎鸡蛋卷,后来他回忆到,想杀艾伦的念头是忽然出现的。“我注意到,他在吃煎鸡蛋卷,一大块蛋卷挂在他嘴边,忽然我觉得他像失去知觉、昏过去似的。”尼尔森就有想扼死他的冲动,不过他的记忆中并没有杀死他,尼尔森认为是蛋卷卡住了他的脖子导致其死亡的。“如果是蛋卷杀了他,我怎么会知道呢!”因为蛋卷不会在脖子上留下红色的印记,所以尼尔森并不认为那个人是他杀的。(品客语:原文也没有说这个人是怎么冒出来的,也许是那个来访的客人?也真够倒霉的……)
两年之后,他们因为各自不同的性格,使得双方都不能忍受,于是尼尔森叫加拉奇搬出去。后来,无论如何,尼尔森再次感到了孤独的恐惧。后来他写道:“孤独,是一种长期的,不能忍受的,痛苦。(联想起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为了逃避孤独感的袭击,他将整个人都投入了工作当中,变得更加的呆板,变得更爱酒精,变得靠电视节目来躲避孤独……
辩方证人詹姆斯·迈克基恩博士(Dr. James MacKeith),向法庭列举出了许多种类的病态人格,而他声称尼尔森也是其中的受害者。他形容了尼尔森如何被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和关系折磨,以及他童年的生活经历。他的精神很多时候无法控制他的行动,所以他认为应该减轻部分法律责任。精神病学者形容尼尔森的性刺激大部分是由失去知觉的肉体而产生,同时他也很自大、轻狂,而且经常酗酒。在对同类的感官认识上,有很大削弱,所以他不会知道他为什么要杀人,也无法意识到他做的事情是危害道德和侵犯法律的。
第2位精神病学家帕克里特·格维博士(Dr. Patrick Gallwey),他诊断尼尔森为“边缘人格冒充了其正常的人格,这是一种病态的人格”。他经常自我陶醉并且孤立自我在自己的世界里,也就是说他经常会因为自己的世界与外界发生冲突时会偶然发生精神分裂的现象,不过他大多时间里能控制住自己(这也是他为什么不伤害周围熟人的理由吧——品客按)。所以他认为,尼尔森的犯罪并非是蓄意或有预谋的犯罪。
不过陪审团都对格维那些难以理解的医学行话和属于搞得头大。
持反对态度的心理学者保罗·布沃登博士(Dr. Paul Bowden),他花了14个小时与尼尔森接触,比其他的辩方学者都要多。他认为其他学者的证词并不准确,他认为尼尔森完全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他觉得尼尔森这个案例很特别,他应该是精神变态,而非精神混乱(冲突),但是他并没有很清楚解释自己与其他学者的不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