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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学] 《世界著名疑案破案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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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7 10: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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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黑羽快斗 于 2010-4-14 13:30 编辑

以下内容摘自《世界著名疑案破案密码》:
有人将犯罪与侦查形象地比喻为"魔"和"道"的关系.有时候,"魔"先行一步,给"道"埋下处处难关;有时候,"道"领行在前,给"魔"设置重重障碍.就本质而言,侦查的任务是“反犯罪”,而犯罪也必然要“反侦查”。所以,罪犯和侦查必然是一对天生的冤家对头。
    如何查清犯罪真相,这是人类在数千年的司法活动中一直竭力探索的问题。早期,由于人类认识能力低下,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来查清案件,往往求助于神灵。后来,随着认识能力的提高,人类不再听天由命,而是将断案的主动权夺回到自己的手中。
    如今,伴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犯罪手段层出不穷,罪犯千方百计地寻找新形式、现代化、智能化的作案手法,在枪弹、汽车、飞机、药品、网络技术等方面苦下功夫,不断提升犯罪手法,翻新犯罪花样,企图躲避不断进化的侦查方法。与此同时,时代也要求法庭科学工作者不断研究新的对策,开发新的破案技术,如指纹识别、牙痕鉴别、犯罪心理研究、DNA遗传基因检测、枪弹检验和看似毫不起眼的微量物证检测等,力争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一)指纹
    用指纹进行身份的识别,可以说是一种最古老的身份识别方法。据考古学家证实,早在几千年前,指纹作为身份识别的工具就已经在中国和古叙利亚开始应用。
    指纹在古代中国最广泛的应用,可以说是在文书契约上按手印,中国古代的借贷契约、买卖文凭、婚约休书、狱中供词和军队典籍等都需要按手印。我国是最早利用手印进行侦查活动的国家,到了宋代,手印已正式作为刑事诉讼的物证。随着对外文化的交流,中国应用指纹的传统传播到了世界上许多国家。
    指纹是“唯一不会弄错也不会说谎的揭发者”。
    指纹识别是最传统的侦查技术,其准确性至今仍然不可动摇。指纹具有很大的持久性,在一个稳定的环境中,指纹在物体表面可以完整地保存几十年。
    英国学者爱德华.亨利在19世纪末指出,人的指纹在还是7个月的胎儿时就已经定型,并终身不变。现有的科学研究也表明,包括人的指纹、虹膜结构、手掌和脚掌上的纹理等结构都受到胎儿时期子宫内的微环境影响,有些在出生前就已完全定型,有些在出生后一两年内也基本定型,而且终身保持不变。因此可以说,每个人的指纹是相当固定的,不会随着人的年龄增长或身体健康程度的变化而变化。
    在英语中,“指纹”一词首先由英国的威廉.赫谢尔爵士使用。1858年,在与印度一名商人签订的合同中,他一时兴起地使用了指纹。同时,英国人亨利.福尔兹对日本边远地区的文件证书经常由文盲按上黑色或红色手印感到很奇怪,于是开始了指纹样本的收集和研究。
    首次在美国正式使用指纹的时间是1882年,为了防止数据被伪造,新墨西哥州地质勘测部门的希尔伯特.汤普森当时在文件中使用了指纹。
    1892年,弗朗西斯.加尔顿爵士出版了《指纹》一书,奠定了现代指纹识别技术的基石。他在书中指出了个人指纹的特异性和持久性,并首次对指纹进行了系统分类。通过计算,他得出两个人指纹完全一样的可能性是1/640亿。
    此后,指纹鉴定方法经过进一步改进,在英格兰、威尔士、美国相继得到使用。
    指纹的纹路之间会自然地分泌一些油脂和汗水,当手指接触到其他表面时,指尖上的油脂和汗水就会留在物理表面上,从而留下指纹。犯罪现场的指纹可以归结为三大类:可见的、塑性的和潜在的。可见的指纹是最容易被发现的,由手指接触到未干的油漆、墨水或血液而留下。塑性指纹是指手指按压在肥皂、蜡或油灰上留下的指纹纹路。然而,在犯罪现场最多碰到的还是潜在的指纹,潜在的指纹最难发现,但也是最重要的。
    要从已经腐烂的尸体上获取指纹并不容易,必须用皮下注射器,给已经起皱的手指注射水或甘油。如果尸体腐烂得很历害,则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给指纹拍照,给它敷上一层盐、铋或者碳酸铅,然后用X光照射。有时,还需要将皮肤从手指上割下,展平,然后照相,或者抹上油墨印制。有时,手上的皮肤像手套一样脱落下来,那就可以这样处理:检查人员把戴着橡皮手套的手伸进这个“手套”,摁上油墨,在指纹卡上滚动。
    如果在解剖尸体时,身边没有必要的指纹技术设备,那就必须把指尖或者整个手切割下来,送到犯罪实验室处理。在运送手、手指和皮肤的过程中,应当把它们放在防腐液体里或者5%的甲醛或酒精的溶液里。如果器官组织变得干燥,则可以放在密封的袋子里或普通冰箱里。
(二)地理学推断
   “地理学推断”是一种侦查分析方法,常用于连环案的侦破,它是通过分析连环案每次发案的地理位置,寻找出这众多案件地理分布上的中心点或空白点,这两点往往是作案者的隐藏地点。
(三)DNA检测
    DNA是人类细胞最基本的组成成分之一,被誉为人类终极身份证。DNA给人们提供的好比是许多的身份证拷贝,它存在于人类数以亿计的细胞中,不管是一丝头发、一块皮肤、一段骨头,还是一口唾液、一点精液或一滴血液,都可以很好地提供身份证明。最绝妙的是,在DNA这张身份证中,还“潜藏”着你和你的亲朋好友的信息。亲子鉴定、历史人物的确定等都得益于它。
    DNA可以在骨头、血液、头发和唾液里面找到,尽管尸体已经埋藏了数十年,能提取的DNA样本并不多,但是依靠PCR(聚合美链式反应技术)对提取的DNA样本进行放大,DNA测试依然可以进行。
    线粒体DNA(细胞质中的一种遗传物质)是通过母系线路传递下来的。
    20世纪80年代,随着分子生物学的迅速发展,DNA检验技术应运而生。
    由于DNA的遗传性,使得它能够隔代验明被检验的物质之间是否存在遗传血缘关系,从而有条件搞清历史上没能搞清的谜团,还历史的本来面目。
    DNA是“脱氧核糖核酸”的英文缩写,是组成各种生物的重要遗传物质。各种生物中的DNA数量、结构和排列组合方式各不相同,各有其特殊性,由此造成了生物的千差万别。同时,同一种生物各个个体之间,DNA的排列组合亦有其特殊性,决不雷同。因此,DNA同指纹一样,可用于个体识别。
    现在的法庭科学领域,指纹技术和DNA技术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双双成为解谜探幽、克敌制胜的法宝。
    现在,DNA已经成为司法审判中的关键证据之一,永远地改变了法庭科学和犯罪司法系统。DNA在司法中的应用非常广范,在刑事(如杀人、强奸)案件中罪犯的确定、亲子鉴定、洗刷冤屈、追查尸体身份以及战争、空难等大型灾难中遇难者的个人识别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取得丰硕成果。
    美国电视连续剧《CSI》(犯罪现场调查)曾有这么个案例:一起性侵犯现场找到的血液和精液中的DNA与嫌疑犯的唾液DNA相对照,13个指标里只有7个符合。据此,警方认为真正的犯罪者是他的兄弟而不是他;但在另一犯罪现场,警方发现的一根头发却和嫌疑人完全相符。CSI实验室负责人格瑞森受到嫌疑人家中一尊希腊神兽的启发,重新采集了嫌犯的血样,发现其DNA与现场的血迹和精液百分之百相符,终于将嫌犯定罪。这个人的血液和精液含同样的DNA,而头发和唾液含另一套DNA。
     这种一个人同时携带两组DNA的情况,在医学上被称作“嵌合体”,又叫奇美拉现象。奇美拉是指希腊神话中一种狮首、羊身、蛇尾的神兽。异卵双生经常出现这种情况,两个独立的受精卵,其中一个受精卵在胚胎期就死亡了,但它的DNA却存活在另一个受精卵里,只发育成一个人。一般来讲,这两套DNA中一套占主导地位,另一套只存活于某些器官中。比如,双胞胎的兄弟和另外一对双胞胎的姐妹结婚,那么DNA鉴定无法完全判定他们的孩子究竟是哪一对夫妇所生。但这种现象在人群中发生的频率很低。
(四)血迹
    暴露在空气中的血液很快就会变干,发干的血迹会一直清晰可见,犯罪现场血迹的形态可以折射出事发当时的情形。
    20世纪30年代,苏格兰病理学家约翰.格莱斯特首次提出从不同高度落下的血液落地后形成的形状:血液如果垂直滴落在地板上,而且下落的高度比较短,则血滴形状将呈圆形;如果是落到一个斜面上,血液斑点就会呈椭圆形。随着滴落高度的增加,血液落地时的撞击力也越大,越容易形成锯齿形或星形血滴;超过两英尺高度时,血滴边缘呈明显的锯齿状。滴落高度越高,锯齿的程度也相应增加。如果滴落的高度超过六英尺,平面上通常会形成一个呈辐射状的星形血滴。如果血液是在移动过程中滴落的,比如受伤者在逃跑过程中滴落的血液或运动中的凶器上滴落的血液,血滴的形状将像感叹号那样,其拉长的方向就是移动方向。
    如果受害者的主要血管受到严重或致命的攻击,血管中的血液会在心脏压力的作用下喷涌而出。这些喷出的血液所达到的高度(比如喷在墙上),可以表明受害者受到攻击时是站着、坐着、跪着或是躺着。出血量的多少可以告诉法庭科学家凶手使用的是何种凶器。血泊的位置还表明受害者死亡的位置或者尸体是否被移动过。
(五)犯罪心理肖像
    这是一种基于犯罪行为性质、方式和态度的分析来确定罪犯的方法。通过罪犯在犯罪之前、当中以及之后的所作所为可以推测或确定罪犯的个性特征。再结合其他相关细节和物证,并与已知的不同个性的性格特征和变态心理进行比对,就可以描绘出切合罪犯实际情况的心理肖像。通过捕捉对方心灵,进入对方思维,会对案件的侦破起到出人意料的作用。
    罪犯心理肖像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早期。那时,犯罪人类学家开始将罪犯的心理和罪犯的身体特征联系起来。雅可布.弗莱斯于1820年开始对此进行长期的努力。然后是19世纪晚期著名的犯罪学家西塞罗.伦布罗梭以及20世纪初伯尔蒂龙等人的罪犯身材类型理论。但时也有一些法学学者对如何从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所使用的手段推断出罪犯的个性特征感兴趣。这个阶段的一位重要人物是汉斯.格罗斯,他于19世纪90年代开始了临床犯罪学领域,但这种方法当时主要在以色列使用,主要研究的对象是精神错乱患者。后来,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的研究人员将临床犯罪学转向罪犯心理肖像学。
    犯罪心理肖像已经成为法庭科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但是,因为其研究工作的复杂性,很难对它下一个明确的定义,甚至很难给它一个统一的称呼。有人称之为“罪犯肖像学”,美国联邦调查局称之为“罪犯个性肖像学”,犯罪学家倾向于称之为“应用犯罪学”或“临床犯罪学”,另外还有些人称之为“社会心理肖像学”,或者将它称作“行为研究分析”或“犯罪研究分析”。
    犯罪现场的任何细节,都是犯案者性格心境的写照;
    他是选在僻静隐秘处还是人潮熙攘处犯案?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还是夜深人静之时犯案?他是用尖刀、钝器作案还是徒手勒毙进行加害?加害的力道如何?甚至勒索信的用字措词、受害者的姿势,等等——都能从中搜索出一些蛛丝马迹,推断出作案者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美国最负盛名的罪犯性格测写专家约翰.道格拉斯根据自己的经验总结了“两分法”的罪犯剖析原则,据此抓获的罪犯数不胜数。
    两分法是根据对现场证据的分析,将案件和嫌疑人分为有计划型犯罪和无计划型犯罪,然后再根据不同类型的特征进行具体画像的方法。一般从证据所反映出的犯罪嫌疑人的智商水平、与社会的交流能力、有可能从事的劳动的性质、性行为是否正常、家庭影响、受教育程度、情绪控制能力等进行考虑分类。
    对于无计划型的犯罪,嫌疑人通常智商不高;缺乏技能,从事非技能性工作;有可能是性变态或者是性无能;缺乏社会交往能力;不怎么喝酒;目标选择的随机性强,所以作案地区在居住地点附近的可能性较大;行凶后行为有重大改变,等等。而计划型犯罪与之截然相反,所反映出的最起码的一点是,他不会给警方留下太多的痕迹,因为他们都是有或者大多数都是有正常生活的人,如果被发现就会影响到他以及他周围的人。
    19世纪90年代,阿瑟.柯南道尔的小说创造了一个完美的侦探形象——夏洛克.福尔摩斯,乳热他摩斯运用心理肖像学侦破了一个又一个疑难案件。正是通过福尔摩斯这个虚构的人物,罪犯心理肖像学获得了公众的广泛关注。自福尔摩斯之后,还出现了许多以心理肖像学为背景的图书和电影。
(六)罪犯肖像描摹
    这也是破案常用的一种手法。在案件发生之后,刑侦人员往往会通过案发周围目击者的描述,大致了解并描绘出未知的作案者或嫌疑犯的大致长相。通过媒体高频率、大面积的宣传通缉,企图通过群众的眼睛来搜索到罪犯的踪迹并将他绳之以法。
(七)现场取证
    人类很早就开始了研究和利用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作为信息的一种,犯罪现场信息即是犯罪现场相关事物运动的状态和方式,以及破案参与者对犯罪现场相关事物运动状态和运动方是的反映。无论是血迹、毛发、纤维、尸体痕迹,还是鞋印、子弹壳、信件、笔迹、车牌等,经过仔细分析研究后,会发现它们都会“说话”。
(八)工具印痕
    大概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开始把工具的痕迹作为检查的对象。美国是在成功地使用对比显微镜来检查子弹和撞针在子弹壳上留下的印痕以后,于20世纪30年代普遍实行对工具印痕的检查。
    工具印痕对比所使用的方法与火器检查所使用的方法基本上是相同的。由于这个缘故,工具印痕的匹配往往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到20世纪50年代,这个专业有了新的侧重点,包括对100种凿子的研究。专业人员对它们进行了5000多次对比,发现每一个凿子留下的痕迹都不同于所有其他凿子留下的痕迹。
(九)笔迹鉴定
    笔迹的鉴别在破案过程中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信件、契约、协议、合同、遗嘱、领取汇款等都需要留下我们的签名,文字本身俨然成了个人的化身,每个人的笔迹也都各有差异。
(十)爆炸遗留痕迹
    即使是爆炸也很难使人的躯体和其他物体彻底得灰飞烟灭,炸药本身也不可能完全消耗掉,总会在现场留下一丝蛛丝马迹,不管是一小点人体碎块,还是一丁点炸药粉末,都可以给调查人员提供珍贵可靠的线索。
(十一)思维类比
    思维类比运用于生活的各各角落,在刑侦探案过程中,看似毫无头绪的,适时地运用这样的思维同样可以为案件带来意想不到的突破口,找到新的侦破道路。
(十二)作案时间
    绝大部分的凶杀案中,如果被害人不是因为慢性毒药等原因而死,通常在其死亡的时间,凶手必定在案发现场。如果在死者死亡之时,嫌疑犯没有时间证人而又有作案动机的话,就表示他有作案的时间。从这个线索侦查下去,或许就会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十三)法庭弹道学
    枪支在射击的过程中,枪管、和枪栓都会在子弹上留下独特的刮痕,法庭科学家借助仪器对这些刮痕进行仔细检测后,就可以确定子弹是由什么枪械发出的。此外,根据弹道伤口的形状也能判定开枪的距离和角度。
(十四)头发
    头发是一种比较容易获得的微小证据。从一根头发中,可以判断其性别、个人特性、所患疾病以至种族。
    头发是人体排除矿质元素的途径之一,在头发中,大约含有四十多种化学元素,其中有二十多种与人的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说,头发中的含镉量偏高,意味着这个人是一个烟瘾很大的人;患多尿症的孩子,头发中含铬量偏低;患精神分裂症者,头发中镉和锰的含量很低,而铝和铁的含量偏高;营养不良的孩子,头发中含锌量偏低。利用中子活化分析的原理,可以在一根头发中检测到14种含量只有1/10亿克的不同元素。
(十五)纤维
    织物使用的纤维有自然的、人造的以及自然和人造相结合的三种,每种纤维都有其特定的外貌、颜色和特征。对于大多数纤维证据而言,所发现的纤维样本所属的类别越是不大被人们所使用越是有价值。
    通过显微镜,可以测定纤维的类型、直径、颜色以及条纹、添加剂等独特的特征,即使纤维样本的尺寸非常小,通过精密的仪器同样可以精确地测定出来。
(十六)现场痕迹
     1910年,法国最伟大的刑事犯罪学家艾德蒙.洛卡德曾说过:“任何接触都可以留下痕迹。”所以,案发现场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小物品和各种痕迹中,或许就留有犯罪的证据。
(十七)物证搜索
    任何刑事犯罪的发生都会涉及物质接触,一般说来,犯罪人或者在现场留下痕迹,或者把现场的痕迹带走。如把自己的血迹、头发、皮肤的脱落物、鞋底的泥土等留在案发现场,又或者把被害人的这些东西带回自己的住处。技术人员在现场勘查时对各种物证进行发现、提取、记录和分析,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十八)微量物证
    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候仅凭单个微小证据很难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但法庭科学家们通过将多种微小证据同时使用,从多个角度进行作证,往往可以抓住那些心机最为缜密的罪犯,破获最为精心设计的案件。随着现代分析技术的发展,借助于电子显微镜、分光光度计等高端设备,能鉴别出不同物质的各种存在方式。这些微小证据就像一张天罗地网,时刻等待着将罪犯一网打尽。
(十九)虹膜识别
    什么是虹膜?我们眼球的中央是眼珠,眼珠的中心是黑色的瞳孔,瞳孔外缘间的环形组织即为虹膜。虹膜识别技术是建立在“任何人的虹膜结构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个事实上。
    眼睛的虹膜类型具有无与伦比的独特性,在“独一无二”性方面,虹膜甚至超过了指纹,因而,相同或重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因为虹膜的组织细节非常丰富,它的形成与胚胎发育阶段的环境有关,具有极大的随机性,即使是同卵双胞胎的虹膜或者同一个人的左右眼的虹膜也有差异。因此,每一个虹膜就是一个包括水晶体、细丝、斑点、结构、凹点、射线、皱纹和条纹等结构的独特物体,由于它具有唯一性,因此可以用来确定和识别身份。虹膜组织的这种独特性在出生后两年就完全定型,以后终生保持不变,一般性的疾病也不会对虹膜组织造成损伤,即使用外科手术也不能改变虹膜的结构特征。因此,要伪造眼睛虹膜这个“身份证”是不可能的。
(二十)破解毒疑
    一般来说,一个人在中了毒之后,通过观察尿液、胃容物、血液和皮肤或尸斑的颜色会呈现出来。不过,要精确的确认到底中的是什么毒,还需要借助现代化的分析仪器。法庭科学家使用最多的最得力的是质谱和色谱分析技术,只需将相应的血液、肠、肝、肾、胃容物、大脑、头发、骨骼、指甲等样本放在这些仪器中,详细的分析结果很快就可以得出。
(二十一)齿痕
   从各种案件资料显示,通常单个牙齿鉴定人的身份是完全可行的,而且,每一个人的牙齿有唯一的牙齿曲列线或牙齿描记图,如果在刑事犯罪现场留有牙痕时,完全可以起到对犯罪分子鉴定人身的作用.
    1986年,美国牙齿科学协会编制了一项程序,使牙齿鉴定发挥了更大的作用.此程序利用牙医资料编制了带编码的微型磁盘,磁盘仅有大头针大小,把它放在上臼齿上,它可以记录12位数的编码显示的详细个人特征,然后通过计算机阅读和对比进行识别鉴定.
(二十二)齿模
    牙齿的稳定性使牙痕鉴定成为法庭科学鉴定的一种重要方法,牙齿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是不存在的.虽然牙齿不似指纹那样具有终身不变的特性,但随着牙齿的使用\磨损而出现的局部缺损特征,使牙齿具有唯一的特定性,也使齿模在法医鉴定中充当了决定性的证据.
(二十三)作案动机
    一般来说,每一起犯罪案件的发生,都能从犯罪者的立场找到作案的动机:财产动机,感情动机,诈骗动机甚至是施虐动机,等等.
    分析每一个嫌疑犯为什么要犯下这件案子?他与死者有什么关系?他这么做有什么好处或者对他来说这个行为解决了什么问题?如果侦查人员对于作案的动机有个比较明确的剖析,则案件的真相必定会慢慢浮出水面.
   当刑侦人员正在调查一宗入室行窃案时,他要问的第一件事就是:丢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被破坏了,或者是造成了什么损失?
    如果丢的只是普通的东西,如现金,信用卡,珠宝等,盗窃者可能是单独行动,可能是小团队,而如果是电视,立体声录音机等大件物品,盗窃者则更可能是一个团伙.作为侦查人员,他们必做的一件事就是根据行窃者所选择的目标和他所盗走的东西,判断出他的老练程度和犯罪经验的多少.
    "他的动机是什么呢?"这是刑侦人员在面对一件案子时必然会考虑到的一个重要问题.他们会把自己放在他们可以感觉到的谋杀犯的心灵框架中,在那里想象当受害者们意识到自己就要被杀害时所必须遭受的是什么------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对于研究犯罪动机来说是不可缺少的.
    从技术上讲,一名罪犯需要证明他的动机才会被定罪,只要证据达到定罪的要求就可以了,但在具体的实物中,大多数犯人会告诉你除非能够向陪审团说明合乎逻辑的动机,否则,他们是不会得到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的.
(二十四)尸骨辨认
    当一具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法庭科学家要做的首要工作就是确认死者的身份.其实,尸骨中详尽地记载着死者的年龄,身高,性别,种族,死亡时间甚至生活状况和习惯等信息,通过尸骨辨认,法庭人类学家可以找出调查和侦破案件的重要线索.
(二十五)尸源鉴定
    绝大多数凶杀案的受害者几乎都死于他们认识的人手中(陌生人被杀是很偶然的现象,作下这类案件时凶手常常不会慎重策划),所以,搞清楚被害人的身份是找到凶手的一大关键.
    几乎所有的凶手都会藏尸匿迹,但尸体往往因笨重而很难藏匿,所以凶手通常会采用沉尸入水,焚烧尸体等办法,但最后还是会真相大白.特别是腐尸的难闻气味,成为鉴定的重要线索.所以,即使现场只有很少的残留物,也可能成为法医调查的主要线索,从而使案件取得意想不到的突破.
(二十六)颅骨面相复原
    根据死者的骨骼重建当事人生前的面相,这就是颅骨面相复原技术.颅骨面相复原技术包括绘画复原,雕塑复原和计算机复原等方式,为再现古人容颜和确定罪犯或受害人的面相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十七)安插卧底
    当警方找到了嫌疑犯但是却没有有效的证据来证明时,安插卧底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卧底往往带着寻找凶犯证据的任务,有意识地接近对方,取得对方信任,从而套出对方作案的证据.
(二十八)个人识别
     通过对死者从皮肤,毛发,面部,手脚,尸骨等到内部器官,组织体液如血液,尿液,胃容物或尸斑的颜色等特征,都可以为死者身份的确定提供线索,一些特有的症状也往往会将表面所掩盖的真相揭露出来.
(二十九)逻辑推理
    运用目击者提供的证据和案发现场所提炼出的线索进行因果推论,如果在这其间发生互为矛盾的现象,则矛盾出现之处必是破案的关键之处。
    几乎所有案件的侦破工作,都离不开缜密的逻辑推理过程。推理是刑侦人员对案件进行思索和梳理的过程,是侦破疑案的关键环节。在一定意义上,破案就是推理。
    以科学方法论的观点来看,侦查逻辑离不开“发现”和“证明”这两个基本框架。根据假说演绎法的步骤,侦查逻辑主要的范畴源于侦查思维线性程序的三分模式,即侦查推断——侦查假说——侦查推证。例如,侦查推断是指任何线索上的逻辑推理或直觉、顿悟、想象;侦查假说是涉及嫌疑人的倾向性的假定,是界定各种侦查认识状态的基准;而侦查推证是意在证实或证伪假说的推理方式,包括独立推证和言辞问证。
    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在19世纪风靡欧美各国,于是出现了一股“侦探小说热”。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20多年中,侦探小说进入了黄金时代。在英国、法国、美国与比利时等国家,出现了一大批侦探小说作者。在他们的书中,逻辑推理是最主要的破案手段,读者常常会为其中严密的推理过程所惊叹不已。
    对于作案人动机的调查是逻辑推理的前提和重要内容,只有将可能出现的作案动机搞清楚了,才会据此找到犴件的突破点,让事实浮出水面。
(三十)大脑指纹系统
    人们在研究大脑的过程中发明了很多探测脑电波的工具,并且在研究中发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当人们看到熟悉事物的照片和文字时,脑电波会出现短暂的跳跃,持续时间大约为300至800毫秒,人们因此将这种特殊的脑电波称为P300波,而看到不熟悉事物的照片和文字等时不会出现这种特殊的P300波。也就是说,P300波反映了留存在大脑之中的记忆。
    从20世纪80年代起,法维尔博士就曾和其他一些神经科学家试图将这种现象应用于读取人们的大脑记忆,并用来帮助司法人员侦破和审训案件。1991年,法维尔终于在P300波的基础上经过不断改进,并经过同行评议后,推出了利用所谓的MERMER波铼确定大脑记忆的“大脑指纹系统”。
    1993年,法维尔在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培训学校进行了测试。测试对象有21人,其中有17位FBI探员和4位冒充者。他让这些接受测试的人在电脑屏幕上看一些短语、缩略词和图像。其中有些短语、缩略词和图像与FBI培训内容直接相关,其他的则是一些很随机的短语、缩略词和图像,然后测量他们看到这些信息时的脑电波,并用计算机对这些脑电波进行处理。
    大脑指纹系统的原理是:如果他是FBI探员,证明他一定参加过培训,记忆中也一定有这方面的内容,那么当他看到与FBI培训内容直街相关的短语、缩略词和图像时,他的脑电波中就会出现MERMER波;如果他不是FBI探员,记忆中就不会有这方面的内容,那么当他看到与FBI培训内容直街相关的短语、缩略词和图像时,他的脑电波中就不会出现MERMER波。因此,可以通过这个办法将4位冒充者识别出来。测试结果表明,这种技术的准确率达到100%。
    对于任何犯罪行为来说,罪犯本人就是最好的目击证人,他可以带走或毁灭一切罪证,但他不可能抹去他的记忆。大脑是人类一切行动和感情的控制中心,你所经历和参与过的事情必定会在大脑中留下印记或“指纹”,因此,犯罪者必然在大脑中留下永恒的罪证,而大脑指纹系统最终将使罪犯成为自己的掘墓人。让你的记忆为你作证,这无疑是未来最具潜力的侦破工具之一。

嗜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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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7 17: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值得保留
就算最后遍体鳞伤、也要露出欠扁的笑。。

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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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8 08: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们目前看来或许没多大用处!
而等到我们真正的作为了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侦探的时候,这些知识是不容忽视的!
任何一件事,只要做过就会留下痕迹

嗜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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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8 19: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在任何时候都是有用的  就像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  只是现在的我们用不到或不常用罢了
就算最后遍体鳞伤、也要露出欠扁的笑。。

柯南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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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5 15: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用。。。
太阳底下没有什么新鲜的事情,一切都是历史的重复。

嗜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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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5 20: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的 确- - !
就算最后遍体鳞伤、也要露出欠扁的笑。。

柯南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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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14: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金子也有不发光的时候,就像人才被埋没一样
太阳底下没有什么新鲜的事情,一切都是历史的重复。

嗜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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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20: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毕竟伯乐和千里马的比例不是1:1
就算最后遍体鳞伤、也要露出欠扁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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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23: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 当然不会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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