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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案例] 凶手还没有离开,一张推理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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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非正常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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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4: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揭阳市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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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还没有离开,一张推理的图。
41113340_337810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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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20: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平顶山市 电信
凶手是拍这张照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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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20: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 BGP大带宽业务机柜段
占个座   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
徒然饮落醉卧……徒然如梦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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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8 22: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揭阳市 联通

不会, 因为摄影者身处高处,要袭击也是打受害者头部或上胸部, 而不会选择行走过程中胸部靠下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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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12: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黑龙江省大庆市 大庆中基石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右手................
TI}%5U263JNJTWF]27P{UO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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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11: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海淀区 联通
这个人手里还拿着刀呢
未命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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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9: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西省太原市 电信
首先:凶手一定是刚刚行凶,着急趁乱离开的人。所以可以排除掉周围围观的人,以及往现场走的人。
其次:凶手应该没有时间来处理凶器,所以他需要一个东西来放,最好的当然是贴身的小包。
第三:从图中可以看到三个人较为可疑,不过急匆匆的想离开,身上又有小包的就只有那个穿白衣服的人。而且他的右手是红色的,应该是没有来得及处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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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6: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 电信
答案素森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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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23: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香港 城市电讯有限公司
兇手.jpg
認為這是兇手。

首先從死者作推理的起點。以下是死者的幾個特徵:
1.面朝天, 身體向右的彎曲
2.傷口位於前腹
3.血液流向從傷口往身體右腹流下至地, 而非朝下腹方向 或 有呈圓形大範圍擴散的跡像。
4.右手掌無血跡, 左手則無法觀看。

結合起來可推斷, 死者自正面被兇手下殺手,
劇痛下用左手按住傷口, 所以右手無血跡,
如果死者是往後或其他方向倒下的話, 身體應該是垂直或彎向其他方向, 而非右方。所以死者應該是右手首先向前著地, 之後身體再因乏力倒下, 期間死者想轉身往兇手逃去的方向望去, 所以死後面朝天, 而身體向右方彎曲。同時因右側先著地, 所以出血情況自右側而下, 而非往下腹方向或呈圓形擴散。

由此, 死者一開始的行走方向應是從街道右方 或 圖片右下方 往相反方向行走(街道左邊 或 圖片左上方)。

再從死者轉身望向的方向推斷, 兇手就是往死者一開始走過來的方向離去。


接著說兇器, 正如樓上不少人提及, 由於現埸人流不算太擁擠, 所以用刀的話路人不可能察覺不到, 所以槍殺可能性較大。
但現埸人流亦不算太稀疏, 至少在路人們互相擦身而過的情況下不可能作出既準確又不被他人察覺的槍殺, 所以應該是貼身的近距離槍殺。甚或說是擦身之際的貼身槍殺, 因為死者無法認清兇手並抓住他, 否則一抓之下路人一定看到兇手。


再說到兇手, 圖中右方至右下方的人流中, 背著死者的都有嫌疑。
不過, 是次兇手並不是那種殺完人在眾目睽睽下跑走的情況, 而是居然沒人能察覺而混在人群中默默離開。


要達到這情況, 要求有二:
1.那麼兇器不可能一早就拿出來, 以及行兇後要瞬速收起兇器, 動作亦不能太大。
2.而且要在擦身之際貼身行兇, 那麼出手一定要非常快, 收手要更快。

如此, 自用包包裡拿出或收起手槍比較難, 一來動作太大會被察覺, 二來出手收手都不會暢順不會夠快。
所以, 兇手應該是用外套作掩蓋, 把手槍收在外套內近胸口的位置, 行兇時可瞬速出手及收起兇器。
而兇手離開時該是收龐著雙手走路 而不會 兩袖清風地擺著。

在此, 圖片下方的白色短shirt斜包男子可被排除。而且穿白衣, 很容易染血。站著的情況亦非離去時應有的表現。
同是圖片下方偏右的白色外衣男子亦可被排除, 他一手吊著包包, 一手拿東西, 與行兇要求不符。
唯有圖片右方的這名男子
身穿黑色外套, 身體及雙手往心口收龐, 離去的步幅亦較大, 這幾點都比較符合行兇要求, 他是兇手的可能性最大。(或許他面朝的方向與死者所在並不完全是180度相反, 但這裡應該不是最大的關鍵, 因為離去時不一定要筆直地走, 可以像蛇那樣, 畢竟要在人流中穿梭, 甚至可以中途轉向。 雖不是180度的相反方向, 但大致的方向亦不差, 是自圖片中街道左方  向圖片右方及右下方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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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16: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电信
估计是他。第一。。。天气问题。。图片中大多人是穿短袖到最多一件长袖。而他呢穿的那么多。
而且他从杀死者的时候。的位置在斑马线边而凶手就在右边走过了而与他碰到 给致命一刀而转身90度走几步而在向右走再想下而离开现场。。。。
而在走的时候他一直在整理外衣。想告诉人们。不是我杀的 我又没有凶器在手。所以安安静静的走开。可惜他的步法大了点。起来是有急事的人。如果他是凶手。那么他就是急着离开现场
B2611A68-27DD-40E8-985C-87C1B3B59F9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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